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文字、数字、线条更改一般是杠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2、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注明变更通知或其他变更批准文件编号。 3、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4、图上各种变更的引出线应与图框平行,并不得相互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5、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 6、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程变更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需要改变原设计内容或施工方案而进行的管理措施。而建设工程验收则是对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的评价和确认,属于建设工程实施结束后的环节。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于,工程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否则可能会影响建设工程验收结果。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变更施工项目和方案。”2.《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确需进行变更,应当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报告,并由其审核;同时应当报送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核、整理变更设计文件,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并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投入使用。”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变更管理与建设工程验收有密切关系,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变更管理时,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验收合格。